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法治少年
太仓市科教新城南郊小学 陈雨荃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比较关注时事政治的同学可能有了解到,前不久,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与小朋友们、老师们、社会各界人士都息息相关的法案,它的名字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的,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顾名思义,与爱国有关,它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